安全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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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卡人消费透支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为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最长可为56天,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的款项无需支付消费透支利息。持卡人取现及转账透支的,不享受免息待遇。发卡机构对持卡人不符合免息条件的交易款项、费用等,从银行记账日起计收透支利息,同时按月计收复利,并从持卡人账户中扣收。

  持卡人可按不低于对账单标明之最低还款额的任意还款金额还款,其中本金还款次序为先现金透支款,后消费透支款;未能在到期还款日之前按对账单标明的全部还款额还款的,发卡机构对未清偿透支款项自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按透支利率计收透支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除按照上述计息方法支付透支利息及复利外,还应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最低收费5元。

  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如有变动,以发卡机构最新公布为准。

  持卡人超额使用发卡机构批准的账户信用额度,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超额部分从银行记账日开始计收透支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持卡人在临时调高信用额度期限届满后未归还欠款导致超过信用额度,或因利息、费用等其他原因导致超过信用额度的,属于超额使用信用额度。

  持卡人应按发卡机构规定每年交纳年费,年费由发卡机构自动从持卡人账户扣收。

  办理信用卡挂失手续费为50元/笔。持卡人因卡遗失或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新卡时须交纳工本费10元。

  持卡人跨行、跨地区(发卡城市之外)取款按发卡机构统一公告的标准缴纳手续费,发卡机构直接从卡账户扣收。

  信通信用卡账户内的溢缴款(超过应还透支金额的缴款)不计付利息。

  持卡人偿还透支款项可选择主动还款或由发卡机构自动扣款。还款时,按照以下顺序对其信用卡账户的各项欠款进行冲还: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冲还。

  发卡机构按照对外统一公告的收费项目、标准及减免条件向持卡人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如有变动,以发卡机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