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第6号)有关规定,现有我行发行并管理的理财产品所发生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主机构属于托管机构的控股子公司,特此披露相关信息:
1.关联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管。
2.关联关系:托管机构及其控股子公司。
理财产品 | 交易类型 | 交易方向 | 交易本金(万元) | 资产收益率(%) | 交易对手方主机构-关联方 | 产品托管机构-关联方 |
创富理财鼎鑫系列半年定开4号 | 质押式回购交易 | 正回购 | 3,500 | 1.5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我行理财产品与托管机构的控股子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回购交易,严格按照行内审批流程,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与关联方不存在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作市场等行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东莞农商银行的支持!同时敬请继续关注东莞农商银行正在销售的其他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